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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1月23日星期三

这就是爱情吗?

追求我时, 我走在前面, 他跟在后面走。

拍拖时, 他拉着我的手, 小心翼翼护着我走。

婚后, 他拉着我的手, 和我一起走。

今天, 大腹便便的我, 拉着小睿, 在他后面追着他走!!!!!!!!

( 这就是爱情吗? 难怪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。 我只要婚姻, 不要坟墓, 可以吗?)
(今天, 老公带我们去北海才能园吃晚餐。 他和楷走在前面, 我拉着小睿, 在后面追赶。 当时, 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了, 加上小睿肚子开始打鼓, 我也开始PekCheK了, 加上被一个uncle挡了去路, 我说:“excuse me,” 他又没听到。 最后, 我很失仪态的硬硬来。 uncle发现了我, 还好心对我说:“慢慢走呀!” 听了, 心里五味参杂, 什么时候, 那个总是拉着我的手的那个人, 已经变成拉着阿楷的手了呢?

上面所写, 就是才能园晚餐的感想。 不过, 还好啦! 我安慰自己, 那可是儿子的手, 他只是没有等你, 并没有去拉其他女人的手啦!哈哈哈哈哈!!!我, 还是要记得他的好。)

9 条评论:

  1. 哈哈哈哈,吃醋啊?妳好可愛啦!
    那以後就一家人一次牽吧!
    我們一家四口在情況允許下,會一字排開手牽手一起走的!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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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哈哈。。 是这样的啦!以前他拖着你的手,如今却是孩子的手! 我已经习惯了!如你所说,不是别的女人的手就好了!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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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呃.....爱情在婚后不是会升华成为亲情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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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哈哈~我们只有一个孩子,所以出门都是三个人一起牵手走的,当然在中间的那个多数是孩子^^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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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是哦,你不说,我真的也没察觉,老公现在也没牵我的手了,而是芷晴的手。瞧,我已经对这事习惯成自然了呢!哈哈。。。
    去外面用餐,也都是先让我跟芷晴下车,他去找parking. 这样做,过不过关啊?呵呵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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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酱巧,我和你同感呢!
    有人时,尤其是有熟人时,他不好意思拉我的手。。。
    不过,过马路时一定会来牵手,呵呵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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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小镇姑娘, J Sky,

    不是吃醋, 不过, 不爽倒是真的, 谁叫他有了孩子就忘了我? 没有我, 有孩子吗??

    不过, 还好啦! 那是孩子的手, 不是别人的手, 不然, 我真的会受不了啦!!

    苦妈,

    你不要吓我啦! 我还是需要爱情的!!

    Heidi,

    以前只有楷时, 就做过这种事。 现在都是他牵楷, 我牵睿。 难以想象, 第三个出来时, 我牵着两个在后面追的感觉是怎样的难受啊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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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Peggy,

    你老公肯定过关啦!! 这么贴心, 不过关的话, 我家那个就拿零分咯!

    Cindy,

    哈哈, 老夫老妻了, 还害羞呢!! 不过, 你赢我一点, 你过马路, 还有得牵手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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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是噢?!那我要重新考虑要不要生小孩来凑热闹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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